【2022年08月03日訊】(記者Bill Pan報導/聞慧編譯)外國公民現在可以申請加州洛杉磯縣的政府工作,但有一些例外情況。
上週洛縣監事會未經討論就批准了「包容性招聘」(Inclusive hiring)動議,在州或聯邦法律不禁止的情況下,取消了美國公民身分作為縣級職位的要求。
該動議的目的是擴大申請人的範圍,並創建一支「具有包容性和代表性的員工隊伍」,以「反映縣政府服務的多元化社區」。洛縣政府擁有超過11萬名雇員,是該地區最大的雇主之一。
「具有移民身分和多種語言能力的雇員能夠通過與弱勢社區建立聯繫,來加強縣級服務。」動議中說。
但這些政策並不適用於治安官的申請人,包括那些希望在洛縣警署(Los Angeles County Sheriff’s Department)工作的人。
五人監事會成員沒有回應大紀元關於澄清缺乏合法移民身分的人是否仍然沒有資格提出為該縣工作的請求。
這項新政策標誌著洛縣在聘用外國人擔任政府職務方面的最新舉措。2021年8月,監事會批准了一項動議,允許該縣聘用非公民擔任部門主管,但首席緩刑官除外。它還允許部門主管任命非公民作為其副手,除非州或聯邦法律另有規定。
監事會去年表示,他們曾詢問縣法律顧問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不將美國公民身分作為縣政府招聘的先決條件是否合法。監事會被告知,只要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有關工作必須由公民擔任,它就有權這樣做。
監事會主席希爾達‧蘇麗絲(Hilda L. Solis)和監事希拉‧庫爾(Sheila Kuehl)都是民主黨人,她們提出了這些動議。庫爾在6月22日的一份新聞稿中表示,美國公民身分使該縣「更難」提供「具有文化適應能力的服務」和吸引「高質量的求職者」。◇